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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03-14 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发改委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综合协调全市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铁路、机场、航电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制定和发展协调,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综合交通项目立项工作。

(二)市发改委2018年重点工作

1、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安排工作:按照2017年12月召开的全市项目工作会安排,经对县(区)、飞地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上报的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项目准备情况进行多次核实,结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完成2018年全市投资目标初步安排建议并报市政府。待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我市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后,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飞地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

2、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根据国家、省预算内投资政策导向,指导县(区)、飞地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和前期工作。

3、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全市可申报项目并提供相应前期要件,积极指导县(区)、飞地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申报,完成2018年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

4、2019年投资和项目准备工作: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组织协调县(区)、飞地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项目进行梳理,将全市2019年投资和项目准备情况核实汇总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5、投资运行情况督导:按月对各县(区)、飞地园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协调投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做好投资运行情况督导工作。

6、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进情况督导:按照国家、省对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推进要求,对预算内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协调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7、推进落实项目审批核准权限下放工作:对已按国家、省相关规定下放至全市六县二区的项目审批核准权限加强指导,确保已下放的项目审批核准权限落到实处。积极帮助飞地园区协调落实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权限工作,经与省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预计2月份完成飞地园区项目审批核准权限下放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投资体制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投资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对项目进行核准。积极参加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投资推介会,推动签约PPP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9、“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启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并形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并征求各方面意见。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10、川藏铁路成雅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加快工程进度,确保2018年建成投运。

11、川藏铁路雅康段:加快推进川藏铁路雅康段相关工作,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雅康段铁路可研报批工作,同时配合做好雅康段铁路沿线的线路踏勘和实物调查等工作。

12、雅眉乐自铁路:加强与乐山、眉山、自贡市的沟通衔接,做好项目规划研究工作,争取在2018年签订雅眉乐自城际铁路合作框架协议,并向上争取该项目进入四川省铁路建设实施计划。

13、雅安至甘洛铁路:加强与凉山州的沟通衔接,加快规划研究工作,并协调该项目进入国家铁路网建设规划。

14、电力扶贫工作:制定电力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开展上半年电力扶贫工作检查;完成2018年电力扶贫工作考核自评工作。

15、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成2004年以来新增批复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整体汇编、调整及公布工作;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初步计划至少再完成800个医疗服务项目的结构调整工作;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对中医和精神类专科医疗服务项目实施差别化收费扶持政策;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改革经费补偿办法;按照国家、省的部署,继续做好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种形式收费方式改革。

16、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收费改革,在已经放开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并按照国家、省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政策,结合雅安实际制定出台我市定价权限管理范围内民办教育收费标准最高限价政策,积极推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17、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改革责任担当,切实承担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体责任,协调推动有关专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按照改革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强化对取得实效的改革事项总结提炼,推广运用改革成果和改革经验。

18、节能降碳工作: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2018年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为完成“十三五”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启动《雅安市“十三五”县(区)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编制工作。

19、稳步推进雅安销售电价改革工作:待方案确定后,稳步推进方案的实施。

20、认真实施雅安留存电量价格政策:研究2018年方案并上报;全年实施。

21、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合理制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完成成本监审工作,合理制定配气价格。

22、编制雅安市乡村振兴规划:主动衔接省发改委和市级各相关单位,确定规划大纲等事宜;开展雅安市乡村振兴调研,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对接国家、省乡村振兴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内容;征求相关县区、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履行相关报送、正式印发规划程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发改委机构数5个,分别为委机关1个、直属单位2个(雅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雅安市成本调查与价格监测分局)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雅安市信息中心、雅安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发改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市发改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355.45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0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368.9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发改委2018年收入预算1355.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8.96万元,占27.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48万元,占72.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发改委2018年支出预算135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98万元,占70.46%;项目支出400.46万元,占29.54%。项目支出包括:行政运行87.5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92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8万元、社会事业发展和规划228.47万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11.5万元、其他铁路运输支出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5.45万元,比2017年财政收支总预算减少50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368.9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6.48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131.8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对其他交通费用及医疗保障缴费等支出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79万元,占70.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3万元,占12.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62万元,占6.76%;交通运输支出12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84.15万元,占8.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07.3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日元贷款还本付息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当代县域经济》杂志服务费、四川省县城经济学会年度会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1.8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市信息中心、认证中心等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9.0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正常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5.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0.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7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铁路建设方面的办公费、劳务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4.1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4.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8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支出17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安排5.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6.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0.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4.15万元),2018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2018年市发改委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我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次数及人数。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日常公务活动和执法检查、项目监督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以及到上级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发改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雅安市信息中心和雅安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4.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2.96万元,增长56.5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发改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发改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发改委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反映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铁路路网建设、铁路还贷专项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铁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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