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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来源:市纪委监委机关 发布时间:2018-03-13 14: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中共雅安市纪委与雅安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共雅安市委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宪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二)市纪委监委2018年重点工作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2.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

3.保持正风肃纪的韧劲和执着。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下更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增强群众感情。

4.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大力实践“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

5.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标本兼治。

6.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察;提升巡察质效;增强巡察权威。

7.常态长效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136”行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8.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9.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纪委监委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纪委监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5450.11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75.4万元,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全覆盖,编制和人员增加,办公场所运行、执纪审查(调查)、日常监督、干部培训、宣传等各项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纪委监委2018年收入预算5450.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12.67万元,占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7.44万元,占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纪委监委2018年支出预算545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44万元,占13.57%;项目支出4710.67万元,占86.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50.1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90.23万元,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全覆盖,编制和人员增加,办公场所运行、执纪审查(调查)、日常监督、干部培训、宣传等各项费用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7.44万元、上年结转612.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37.4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499.38万元,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全覆盖,编制和人员增加,办公场所运行、执纪审查(调查)、日常监督、干部培训、宣传等各项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1.68万元,占95.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7万元,占1.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61万元,占0.96%;住房保障支出58.88万元,占1.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67.83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098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5.85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内设事业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11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离休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征订报刊等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9.16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6.61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8.88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9.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6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7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数相同为0万元,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委机关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7.9%,增长原因是为保障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日常公务、执法用车以及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用车需要。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2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5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组案件查办和脱贫攻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正风肃纪、日常巡察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2.5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58万元,增长36.6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纪委监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纪委监委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市纪委监委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考评。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纪检监察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财政局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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