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1-31 18: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当前信息已于2023-12-29失效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0号),加快我市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建设发展,推进“健康雅安”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疾病预防控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宣传、教育、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做好政策协调与衔接,协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有关疫苗调整机制。建立疫苗使用动态发布机制,定期发布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意见,并结合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应用覆盖面和防病需要等评估结果,提出将部分二类疫苗纳入全省免疫规划管理并开展接种率监测的建议。

(三)探索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要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在现有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逐步建立包括基础保险、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保险补偿体系,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效率。

二、强化疫苗全程监管

(一)规范疫苗集中采购工作。第一类疫苗由省上集中采购后,按照“省、市、县、乡”逐级供应到各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集中挂网采购,由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生产企业采购后供给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满足群众疫苗接种需求。

(二)严格疫苗冷链配送管理。市、县(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存储和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苗冷链配送监督管理。全市各级疾控中心、接种点在接收第一类疫苗和购进第二类疫苗到货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态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符合温度要求的,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查收相关资料,做好记录。

(三)加强疫苗全程追溯管理。按要求开展疫苗出入库台账管理、温控记录管理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登记,实现大数据综合储存、远程监控、交换共享和分析利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进行追溯管理。市、县(区)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严格规范疫苗购进、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管理,建立疫苗供应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做好相应资料存档登记,发现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来源不明等疫苗,应当逐级上报并按规定程序销毁。

三、规范预防接种管理

(一)科学合理设置预防接种单位。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人口密度、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科学设置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并采取在线地图查询与展示、各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农村地区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中接种模式,村卫生服务站(卫生室)不得接种第二类疫苗。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应尽量采取日接种服务方式,农村地区接种门诊可采取日、周接种方式,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要通过强化乡镇卫生院流动服务,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保证预防接种质量。

(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门诊建设。加强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室(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每个接种单位有专职预防接种医生至少1人以上、兼职2人以上。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必须通过县(区)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指南》要求,认真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为儿童提供安全、温馨、童趣预防接种环境。接种门诊要远离急诊科、放射科、感染科等科室,有相应独立区域,内部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急救设备齐全。市、县(区)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对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动态评审,每年组织对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三)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行为。各接种服务单位要统筹推进预防接种和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延伸服务,提高预防接种均等化服务水平。接种服务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免疫程序、疫苗品种、接种方法、疫苗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第二类疫苗价格、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儿童疫苗接种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成人第二类疫苗接种台账,注重保护接种者个人信息安全。优先使用第一类疫苗为儿童接种,提供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时,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按照“知情同意、自费自愿”原则实施接种。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荐使用。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

(四)加强检查考核和风险防控。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立即整改,对工作严重滞后、敷衍塞责的县(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县(区)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免疫规划等疾病预防控制考核,将免疫规划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划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免疫规划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标、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和疫苗接种率监测,综合分析疫情变化与接种率变化关系,科学评估疫情风险,为政府和卫生计生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防控与干预。

四、全面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市、县(区)两级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部门检查检验能力建设,推进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规范化培训,切实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各县(区)、相关部门要结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在编制总量范围内,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要采取公开招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强化人员配备。

(三)建立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市、县(区)财政要切实落实支出责任,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需要和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特别是冷链系统和信息化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要统筹考虑到第二类疫苗管理模式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足额列入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性收入按收支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

(四)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职业风险高等特点,科学核定疾病预防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的考核分配机制。

(五)严格落实相关价格政策。尽快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向接种单位收取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的相关工作,严禁违规加价。

五、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将免疫规划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健康雅安”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考核评估,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考核内容。

(二)明确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疫苗预防接种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苗采购、储运、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全市疫苗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要求,组织对疫苗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学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在卫生计生部门指导下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学生疫苗针对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的协同和协调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负责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事业建设发展经费及相关业务工作经费全额列入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并及时划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将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疫苗和预防接种知识的公益宣传。协调新闻媒体免费开展经常性宣传报道,普及免疫规划知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参与意识。

妇联:负责组织动员基层妇女干部主动参与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儿童家庭提供关爱和帮助。

科技知识产权部门:支持免疫规划相关科研立项,加大科研经费投入。

公安部门:负责本地出生儿童的户籍登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动、暂住儿童的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免疫规划等疾病预防控制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知识的普及宣传,重点宣传免疫规划工作的成效及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安全性、有效性,宣传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努力提高第一类疫苗接种率和第二类疫苗接种覆盖面,有效防止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消除公众疑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