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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1-22 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冉小平代表:

您好!你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建议》(第76号建议),市政府责成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雅安市司法局立足我市实际,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强化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扩大援助范围,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7年,我们以省司法厅下发的《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接待咨询制度、申请流程、办案程序等,不断规范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二是拓展网络,服务便民。目前,我市初步建立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8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基础,70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触角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并且通过实行公示制度,公开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和工作流程,使未成年人等法律援助对象及时了解法律援助事项;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专席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

三是扩大范围,全面维权。近年来,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依法、依规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将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也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并实行优先指派制度,办案过程中,援助中心会不定期通过电话了解和实际访问多种方式监督办案律师全力履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多措并举,提高办案质量。我们要求援助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办案,并不定期进行案卷质量检查;要求援助律师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除参与庭审辩护外,承办律师在会见时要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对群体性或影响较大、较复杂的未成年人案件,指派经验丰富律师承办后,我们随时通过网上办案平台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督办。

五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我们进一步加强与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挥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共同在学校、社区等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讲座,运用法制教育课、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等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016年以来,我局协同相关部门,在全市中小学聘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424名,开展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300余场,发放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3万余册,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275件302人。

冉小平代表,感谢您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支持,也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职能,加强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合力,争取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做好更大成绩,不负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

雅安市司法局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孟秀康    联系电话:222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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