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01-17 0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雅安市林业局相关信息,特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雅安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仔细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免费向有关单位和场所提供。

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在雅安市林业局网站(http://lyj.yaan.gov.cn)查阅。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论

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一)信息公开主体。

市林业局及所属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林业职能的组织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林业单位。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

1.主动公开:在市林业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市林业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公开的信息。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照程序向市林业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三)信息公开时限。

1.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林业信息形成或变更后,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时限:市林业局自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索引号是公众获取市林业局信息原文的号码;主题分类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发布机构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发布时间是信息的生成时间;关键词是信息中的重要词语;详细信息为市林业局具体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范围。雅安市林业局及其部门依法主动公开的林业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市林业局及其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渠道。

1.雅安市林业局网站。市林业局网站(网址:http://lyj.yaan.gov.cn/)是我市林业信息公开主平台,该网站开设有“信息公开”栏目。公众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后,点击导航栏“信息公开”,可进入雅安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查看雅安市林业局、县(区)林业局公开的林业信息。信息公开系统使用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页面左侧“栏目导航”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分类导航式浏览:信息公开系统各类信息按“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体裁”和“服务对象”等名称进行分类,将主动公开的林业信息分门别类进行集中展示,公众可以在对应的分类中查询相应的林业信息。

(3)标题关键字和索引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或索引号并搜索,与关键字或索引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渠道。公众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户外LED等渠道了解林业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雅安市主动公开的林业信息内容。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包括市林业局的信息公开和市林业局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市林业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市林业局层面的主要信息:

1.雅安市林业系统概况介绍;

2.市林业局领导的简历、分工及活动;

3.历年林业工作情况;

4.市林业局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的情况;

5.市林业局的非涉密规范性文件;

6.市林业局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活动的最新动态;

7.市林业局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市林业局人事任免。

以上信息将通过雅安市林业局网站、市林业局新闻发布会、雅安日报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林业局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雅安市林业局申请获取相关林业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林业信息,根据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市林业局有关专项业务的林业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市林业局相关职能科室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市林业局有关专项业务的林业信息,直接向市林业局相关职能科室申请。如: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市林业局野保科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1.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机构及所属部门。

2.市林业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正和路1号,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35-2223477

传真号码:0835-2220294

通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邮政编码:625000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雅安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子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市林业局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林业信息的公开科室的,将告知申请人该科室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4号)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中有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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