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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小城镇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12-19 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7年12月18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全省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培养一批形态适宜、规模适度、生态宜居、文化特色突出的美丽和谐宜居小镇,示范带动全市小城镇竞相发展,推动市域中心城市、县城、乡镇、农村协调发展。

《方案》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推进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融合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坚实保障。

《方案》指出:小城镇要坚持绿色发展,尊重自然生态环境,严格保护绿水青山格局;坚持彰显特色,挖掘、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突出小城镇景观风貌和建筑特色;坚持形态适宜,遵循“小而美”发展理念,避免贪大求洋;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扩权强镇,着力破解制约小城镇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方案》提出:到2020年,通过市、县(区)分级培育,力争将现有7个试点镇拓展至15个。在15个试点镇中,创建国家级特色镇1个、省级特色镇4个、市级特色镇10个。

《方案》要求:一是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实现规划全覆盖,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实施城乡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深产业发展,培育创建一批特色镇;创新发展理念,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加强综合治理,提升城镇品质。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按照依法放权、权责一致、能放则放、按需下放原则,扩大试点镇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试点镇发展的财政体制;整合各类资金,适度向试点镇倾斜,创新投资机制,多种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发展用地;深化户籍改革,完善试点镇户籍制度改革配套保障措施;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聚集发展要素;培养引进人才,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机构设置,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完善运行机制,扎实有序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工作。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雅安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加大推进力度;制定“百镇建设行动”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体系,对试点镇工作推进情况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小城镇特别是试点镇建设的新进展和典型经验及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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