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3 18: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发展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服务职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循序推进,突出重点。以绿色建材产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为载体,针对建筑不同结构体系和使用功能,采用差异化技术,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预制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钢混结构、轻钢龙骨结构、木结构等的应用。

示范引领,逐步推广。全力支持我市绿色建材产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逐步在全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市场化为导向,规划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科学合理布局,初步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整的产业集群。在房屋、桥梁、水利、道路、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技术,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适应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装配率达到30%以上;新建住宅全装修率达到50%以上。

到2025年,装配率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40%以上;新建住宅全装修率达到70%以上;在桥梁、水利、道路、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项目的建设中,除必须采用现浇外原则上均应采用预制装配式。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园区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我市绿色建材产业生产示范基地(规划用地300亩,总投资2亿元),形成绿色建材“生产加工、研发设计、检测营销、产品交易、教育培训、金融担保、配套服务”为一体的节能低碳、绿色生态型产业发展集聚基地。2017年底前,完成园区规划选址,并启动市政配套道路建设;2018年7月前第一批项目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注: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市场主体。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的建筑产业化企业或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龙头企业进入我市。鼓励本地设计、施工企业和平台公司与外地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支持原有构配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增加产品种类,扩大生产能力,实施技术创新和设备引进,实现技术和产品升级换代。鼓励本地大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住宅部品(件)生产企业转型。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重点培育1-2家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配套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等)

(三)开展项目试点。从2018年起,我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排危(D级危房)重建工程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建设项目,还未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应采用预制装配式建筑模式实施,在规划条件设置中明确装配率,并在勘察设计、招标备案、规划和建设方案审核、施工图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时予以把关。引导开发企业在设计理念、技术集成、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扩大应用范围。从2019年起,我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开发建设土地原则上均应采用预制装配式建筑模式实施。对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比例(装配率和全装修率不低于发展目标中设定的标准),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勘察设计、招标备案、规划和建设方案审核、施工图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时予以把关。对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适当提高项目的装配率和住宅全装修比例。(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五)加强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积极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生产及施工管理能力,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组织有关技术骨干进行BIM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实行住宅全装修。加快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统筹完成室内装修设计,大力推广住宅装修成套技术和通用化部品体系,减少建筑垃圾和粉尘污染。引导房地产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全装修住宅的市场供应比重。推广菜单式装修模式,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保障性住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住宅全装修要求。(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

(七)推广适用技术。引导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根据市场需求和绿色节能要求,发展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屋面、外墙保温材料,以及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构配件工厂化生产。大力发展和应用高强钢筋、高强混凝土、新型节能门窗、彩色砂浆、自保温墙材等新材料新技术。加快推广应用水性涂料、胶黏剂、高分子防水材料、 密封材料、热反射膜、管材等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四、政策措施

(一)土地政策。支持绿色建材产业集聚园区建设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优先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用地。对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项目,明确项目的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比例(装配率和全装修率不低于发展目标中设定的标准),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可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二)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加大争取建筑产业现代化引导资金力度,鼓励建筑产业现代化重大项目争取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企业申报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国家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支持建筑装备和建材产品部品部件化制造技改项目。积极引进科研机构,大力支持科研平台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攻关、建筑产业现代化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三)奖励政策。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项目投产后前三年,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四)融资政策。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融资政策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1号)等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投标政策。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六)评优评奖政策。对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人居环境奖、生态园林城市以及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天府杯等评优评奖。(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序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电视、报刊、新媒体等途径,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装配式建筑有关知识、经济效益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认知认同度,营造各方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交通运输保障。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运输给予大力支持。

(四)强化人才培养。加快培养与发展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在产品开发、设计、生产、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加大培养力度。针对行业特点,在职称评审中加大工作实绩权重,对装配式建筑领域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相关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职称评审;对获得国家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奖或3项省级优质工程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六、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