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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12 17: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

2017年6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雅民发〔2017〕62号)。随后,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村务公开专项整治督查方案>的通知》(雅民发〔2017〕74号),明确规定在7月25日前,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书面上报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是否统一公布了公开项目、制作了相应格式样本、《公开方案》范本,是否组织乡镇、街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各县(区)上报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情况。8个县(区)均已经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其中下发时间最早的是石棉县,工作方案内容更加细化的是名山区。但总体来讲,各县(区)工作方案基本上是照搬市上方案,工作创新不多、细化不够。

二、开展业务培训情况。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天全县、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民政局均已经开展了业务培训,其中,雨城 、荥经、天全、汉源培训到了村干部。芦山县拟在近期开展培训。

三、建立工作机制情况。各县(区)均已经成立了村(居)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天全县成立的村(居)务公开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仅有民政局人员。名山区正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雨城区正在指导乡镇(街道)建立村(居)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四、业务工作指导情况。各县(区)均下发了统一的公开项目指导目录。有的县(区)制作了部分项目的公开格式模板。但公开项目指导目录普遍存在过多、过细情况,重点不突出,操作性不强。多数县(区)公开格式模板仅限于财务公开或低保对象公开,指导性不强。

针对上述情况,希望各县(区)对照市级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雅民发〔2017〕62号)和市民政局下发的雅民发〔2017〕74号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对公开项目目录,要突出重点,规定2017年必须公开的内容,如财务收支情况,申请或享受低保的情况,申请或享受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的情况,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等,检查时也重点检查这些内容的公开情况;对公开项目的格式模板,也主要针对上述公开项目制定;对村务公开方案,可制定《村务公开方案格式模板》供村、社区参考。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并督促乡镇抓好各项公开工作的落实。

雅安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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