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12月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雅委办发〔2017〕30号,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0号)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2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适应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需要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维护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十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范围、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严格执法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雅安市实际情况,总体要求里增加了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强力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明确了市、县(名山区)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范围,增加了文物、体育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限;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明确了整合市、雨城区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及明确了市、县(名山区)文化执法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