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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群众信访举报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

来源:市群工局 发布时间:2017-09-11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31批  2017年9月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11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信20170906047     雅安市天全县小河乡沙坪坝村西南水泥厂生产过程中,作业机械振动、噪声、扬尘扰民。 雅安市 噪声、扬尘     2017年9月7日,案件调查办理工作组对西南水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执行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特别管控措施后,于9月1日启动设备试产,9月3日因生料磨清扫刮片脱落停产检修。目前,该企业仍在停产检修。(一)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该公司按照环评和设计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污染治理设施。该公司污染物排放主要为废气(含粉尘)和噪音,其中,粉尘采用“增湿塔+袋收尘器处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用降氮脱销设施处理;噪音采用封闭式车间加装消声器、隔声墙、隔音门、隔音窗等处理。经查阅该公司设备运行台账,以及在线监测传输数据,该公司生产期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二)“扬尘”排放情况。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扬尘主要产生于破碎、粉磨、包装等工段。经查阅相关检测资料,该公司废气、烟尘排放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范围内。(三)“噪音”排放情况。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主要来源于尾排风机、原料磨风机、窑尾高温风机、原料磨机等设备。经调阅相关检测资料,该公司噪声排放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范围内。(四)“振动”情况。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振动主要来源于原料磨、尾排风机、原料磨风机、窑尾高温风机等设备。该公司于9月1日启动设备进行试产,生产设备开启初期是在冷态情况下进行运转,在此情况下设备产生的振动值高于正常运行情况下的振动值,但均在设计限值范围内。经查阅相关检测资料,企业相关设备在9月2日、9月3日的振动相关数值高于正常值,但低于设计限值。     经调查,作业机械振动值均在相应设备的设计限值范围内,噪音、扬尘等均属达标排放。为督促企业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振动、噪音、粉尘等治理,案件调查办理工作组要求该公司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尽快落实整改。一是噪音治理方面。对循环风机、高温风机在原有隔音措施的基础上再增设一层隔音墙;对水泥磨、预热发电隔音门、窗进行检修;对煤磨车间增设两道隔音门;进一步加强工人规范操作管理,在设备运行期间关严门窗,降低外排噪音。二是粉尘治理方面。在袋装车道增设2台收尘器,在2号水泥磨下料口增设1台收尘器,尽量减少粉尘排放;增加监测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定期对主要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三是设备振动治理方面。从源头入手,控制物料粒度,保持物料粒度均匀,做好设备加固、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降低各类生产设备的振动幅度,减小对外部环境的影响。案件调查办理专班于9月9日对西南水泥公司周边的部分住户进行回访,就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受访群众对调查处理情况表示认同。截至9月11日,该公司已对余热发电门、水泥磨门窗进行了修复,对立磨、高温风机、循环风机、尾排风机等大型设备进行了振动校验,对高温风机、尾排风机等风机叶轮积灰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整改进度。责任单位:天全县人民政府,责任人:徐刚  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 信20170906048 雅安市 噪声、扬尘
3 信20170906049 雅安市 噪声、扬尘
4 信20170906073     雅安市灾后重建项目太阳卷棚改房规划建设项目中有一木材加工厂,老板为周登富,生产作业时噪声、粉尘扰民严重。 雅安市 噪声、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木材加工厂”,实为一个家具维修销售点,不是木材加工厂,名称:雅安市雨城区靠德柱和谐木业经营部。该经营部在三个月前已关门停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周边堆放旧门窗等杂乱无序,二是现场发现有2台刨木机。 是  针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现场制定整改方案,责令负责人周登富立即将刨木机搬离,立即对经营部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同时明确要求负责人周登富不得非法从事木材加工,必须严格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登记营业范围从事经营。目前,该经营部周边环境卫生已清理整洁,2台刨木机已搬离。9月8日,执法检查组会同南郊乡人民政府对雅安市雨城区靠德柱和谐木业经营部周边群众进行了回访调查,详细介绍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受访群众对整改工作均表示肯定,对举报问题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我区将加强日常监管,让周边群众满意。
5 信20170906075     雅安市石棉县先锋乡出路村的四川鑫宇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大理石矿山粗放开采,破坏植被,矿渣乱堆,扬尘大,矿石矿渣直排入出路河,影响下游居民和电站。 石棉 生态、水、大气     一是该矿山的采矿权人为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位于新民乡农乡村,采矿许可证批准的开采矿种为大理岩。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棉县新民乡飞水岩大理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批准的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顺序:由上至下,台阶式开采;批准的采矿回采率:矿山(井)85%,矿块85%。根据现场调查,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山开采顺序:由上至下,台阶式开采。经专家审查的《2016年度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表明该矿山的采区(矿块)回采率为:85.42%,矿井(井田)回采率:90%,达到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批准要求。另经调查,该矿山除了少量弃渣外,生产的矿石全部可作为生产钙粉的原料,不存在粗放式开采所表现的产生大量弃渣弃矿的行为。
    二是2008年11月18日,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四川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准同意永久占用新民乡足富村集体林地0.5937公顷; 2017年1月25日,取得四川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准同意永久占用先锋乡、新民乡集体林地4.5994公顷;于2017年8月25日,取得石棉县林业局临时占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同意临时占用新民乡农乡村、足富村林地0.4082公顷。现场调查,石棉县新民乡飞水岩矿大理石矿使用的林地没有超越批准的林地范围。
    三是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石棉县新民乡飞水岩大理石矿开采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8年5月21日通过了县环保局的批复。经现场调查矿山矿部建有挡墙,矿石在矿部堆放,未进入河道,矿部处未发现矿渣乱堆的行为。矿山开采时会产生扬尘,但是矿山距离最近农户约3公里,理论上不会产生扬尘影响农户的情况;另外出路河口处堆放有矿山开采的大型块状矿石,约500方,该处矿石堆放不规范,乱堆情况属实。矿石堆放地点周边有农户,大型块状矿石不会产生扬尘影响。现场调查,矿石矿渣因强降雨影响,有少量入河情况,而没有直排入出路河。
一是2017年2月20日,县国土资源局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时要求严格规范弃荒弃渣,不得顺沟顺坡随意排放,加大荒坡恢复治理力度,恢复植被。2017年7月23日,县国土资源局向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关于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棉县新民乡飞水岩大理石矿停产整改的通知》,要求清理规范矿山弃渣弃荒堆放,修筑拦挡坝,严格按照水土保护方案做好水保工作,防止水土流失。2017年8月6日,县国土资源局向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8月底前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2017年12月底前实施恢复治理,并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度。二是2016年2月22日,县环保局发现该矿山在出路河河口堆放矿石,赓即责令该矿山及时清运矿石。2016年4月13日在复查中发现该矿山未整改到位,责令该矿山停止开采。2016年6月15日,约谈该矿山负责人王光伟、王斌,要求矿山加快进度,清运出路河口矿石。三是2015年6月15日,县水务局检查时提出矿山公路边坡裸露,有挂渣,弃渣场(转运场)拦挡设施有损毁;2016年4月13日检查时提出矿山公路要完善相关临时措施,转运场要完善拦挡设施;2017年5月5日检查提出矿山公路边坡裸露,会导致坡面径流流速加大,易造成挂渣冲下,转运场拦挡设施不完善,植物措施不完善,厂区上游河道内有矿渣溜渣,要立即清除。要求矿山按意见整改到位。矿山基本按要求整改了并回复我局整改情况。四是2017年9月8日,县环保局约谈矿山负责人王鑫,要求矿山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出路河口堆放的矿石清运到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规范堆放。五是2017年9月9日,相关部门及乡政府对石棉县新民乡飞水岩大理石矿周边29名群众进行了回访调查,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受访群众对调查核实结果和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责任单位:石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石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付君太。
6 信20170906229     雅安市石棉县草科乡神龙温泉的污水排入河流污染河水,外面堆放大片垃圾影响环境;草科乡大土尼村东昌沟开采矿山,破坏生态,粉尘污染环境。 石棉 生态、水、大气     一是关于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雅安市石棉县草科乡神龙温泉的污水排入河流污染河水,外面堆放大片垃圾影响环境”问题。经现场检查,草科乡神龙温泉山庄主用水有2种类型,一类是引来的温泉水,对水环境无明显影响。另一类生活污水,草科乡神龙温泉山庄修建化粪池4座,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汇入草科乡污水管网,因草科乡集镇未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入管网后排入外环境。污水排入河流的情况属实。同时,神龙温泉度假村外面堆放有零星垃圾,确实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县国土局于2017年8月18日发现神龙温泉度假村涉嫌违法占地。
    二是关于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草科乡大土尼村东昌沟开采矿山,破坏生态,粉尘污染环境”相关问题在第25批交办信访举报件(信20170901225)中已有反映。信访件反映的大泥村东昌沟均在石棉县草科乡大泥沟内。大泥沟内现有3个合法大理石矿山:四川大行石材有限公司石鑫大理石矿、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方家山大理石矿和四川贡嘎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石棉县康玉大理石矿。经现场调查,四川大行石材有限公司石鑫大理石矿2013年6月开始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方家山大理石矿自2003年取得采矿许可证以来,一直未建设、未生产。目前举报件信反映的“草科乡大土尼村东昌沟开采矿山”所在的大泥沟内只有四川贡嘎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石棉县康玉大理石矿一家大理石矿山在生产。经查,未发现大泥沟内3家大理石矿山有破坏生态的行为。同时,四川大行石材有限公司石鑫大理石矿2013年6月以来一直未生产,不存在粉尘污染。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方家山大理石矿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以来未生产,植被保护良好,不存在粉尘污染。石棉县康玉大理石矿2006年10月取得环评手续,2014年9月通过验收。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矿山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开采过程中有轻微无组织粉尘。大泥沟内有2家大理石矿山因停产或未建设、未生产不存在粉尘污染,1家矿山开采过程中有轻微无组织粉尘污染。
    一是2017年6月28日,石棉县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石棉县康玉大理石矿改变排渣方式,造成豺狼沟植被破坏。对该矿山立案查处,处罚2.4万元,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矿山已制订了整改方案。针对康玉大理石矿开采过程中有轻微无组织粉尘污染的问题,石棉县环保局已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企业整改。二是针对康玉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滞后的问题,石棉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8月6日已向四川贡嘎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8月底前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2017年12月底前实施恢复治理,并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度。三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85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雅安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17〕124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石棉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方案中计划在草科乡建设污水处理站和污水管网,解决污水直排问题,预计2018年开工,2019年投入使用。 四是草科乡对神龙温泉度假村发放环境卫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到位。要求该度假村今后严禁在周边乱堆乱放垃圾,确保村容村貌整洁。并在神龙温泉度假村周边醒目的位置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垃圾”的标牌,安排专人加强监管,确保环境卫生整洁优美。五是县国土局对神龙温泉度假村涉嫌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17年8月27日发出了《责令停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神龙温泉度假村正在递交陈述资料,县国土局正在查阅分析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查没有提供新的合法的证据材料,证明用地的合法性,将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六是2017年9月9日由联合调查组对草科乡神龙温泉、石棉县康玉大理石矿周边25名群众进行了回访调查,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受访群众对调查核实结果和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责任单位:石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石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付君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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