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本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的规范化、法制化,现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加强对本局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列入本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二、推进本局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厘清各部门、科室的职责,完善工作规则和内设机关管理制度,构建管理科学、行文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推诿等现象。
三、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贯彻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制度。
四、落实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法制科统筹抓好本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的协同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