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我市调整雨城区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8-24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依申请经履行相关定价程序,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雨城区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雨城区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将执行新标准:省级示范幼儿园34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310元/生/月,普通幼儿园280元/生/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