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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审计局关于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办公楼灾后重建项目结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6-28 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局接受雅安市公路管理局的申请,对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办公楼灾后重建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本项目列入“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审计工作于2017年6月15日结束,现将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新建办公用房187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给排水、强弱电及附属工程。 

(二)批复情况。2014年3月13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办公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雅发改投资〔2014〕45号)批准项目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资510.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79万元,基本预备费4.2万元);资金来源为灾后重建资金。该项目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时压减了建设规模与估算总投资,2015年3月19日,雅安市财政局以《关于调整下达市本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财政包干资金预算的通知》(雅财投〔2015〕25号),对本项目调减规模与投资,调整后建设规模为1872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18.00万元。

(三)参建单位。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免费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直接委托浙江华洲国际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直接委托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经评标确定四川省鑫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施工单位。

(四)项目实施情况。本工程于2014年6月26日签订施工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合同金额4,139,643.00元,合同工期3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16年9月22日,实际工期800日历天,延误工期440天。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延期的情况说明》反映,延期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办理消防备案手续,造成工期延误,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互不追究逾期责任。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及审核情况。该工程合同金额4,139,643.00元,施工单位编制并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送审结算金额为4,270,960.00元。

(二)审计结果。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办公楼送审结算造价金额为4,270,960.00元,经审计,审定结算造价金额为3,908,575.00元,审减金额362,385.00元,审减率8.48%。审减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部分项目未按财政评审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按合同执行材料调差。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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