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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病残津贴经办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1-10 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病残津贴经办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病残津贴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12号)转发给你们,现就贯彻好该通知精神,提出如下两个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要在社保经办大厅、服务窗口, 各乡

(镇)等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二、各县(区)在贯彻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沟通,

确保严格执行政策。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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