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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十二条措施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5-26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精文简会去除繁文缛节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十二条措施》,坚决整治“机关病”,切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十二条措施”紧密对接省委《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十六条措施》、省纪委《关于去除繁文缛节加强委厅机关文化建设的措施》和市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十六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涵盖严控发文、精简简报、改进作风、简化接待、遵守纪律、规范称呼等方面内容,对到基层调研天数、一般性文稿字数、控制简报种类数量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可执行、易操作。

措施规定,机关会议活动和公文运转中一律互称同志,需要称呼职务的,按照“职务+姓名”的方式规范称呼,内部行文不用“呈”“恭”等,着力营造平等的机关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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