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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16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9

雅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

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工作,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雅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李克强总理在“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消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羁绊、破除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的障碍为核心,注重把握好放权上的重点突破、协同配套,监管上的创新方式、科学有效,服务上的智能便捷、公平可及,在更大程度、更深层面激发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不断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为雅安经济飞速发展营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1.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继续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清理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实现以标准化推进规范化,以规范化实现优质化,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市级相关部门。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和企业。以投资领域改革为重点,在减核准、减前置、减报建、减环节上下功夫,按照法定、精简、规范、放权、便民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审批流程专项清理,找准“难点”,破除“堵点”,不断推进项目审批提速。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支撑,实现办事渠道“一站式”,努力实现项目审批“零盲区”、业务办理“零距离”、服务创新“零间断”。同时,重点聚焦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医疗康复、文化休闲等民生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于现代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管办、市级相关部门)

3.不断探索并联审批新模式,提高改革举措含金量。探索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模式,协调推进纵向联动审批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综合效能提升。按上级相关规定探索试行重点项目“容缺预审”工作机制,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促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在各种审批后置事项“串改并”与各种审查与验收“单改综”方面进行大胆探索,鼓励各种检验、检测、认定、认证事项“多变少”,提倡“一站式”并联审批。(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级相关部门)

4.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以及后置许可审批事项,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和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继续推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抓好“证照分离”试点。(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管办、市级相关部门)

(二)深入推进放管结合。

1.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强化清单运行效果评估。严格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职业资格、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等,分步推进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清单知晓度,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和评价反馈制度,着力推进清单制度改革举措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级相关部门)

2.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已公布市级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加强对权力规范运行的制约监督,制定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逐项列出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全过程标准化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规范运行,建立健全行权运行工作责任制度。不断加大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督查力度,督查重点从网上运行数量向运行质量转变。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及时研究改进工作。(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级相关部门)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行权平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完善细化制度,优化抽查方式、统一规范标准、公平抽查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检查结果实行“双告知”,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加快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适合各行业特点的监管方式,努力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工商局、市级相关部门)

4.探索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优化监管方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探索创新对特色现代农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生态康养、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的监管,着力把监管的过程变为服务的过程,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级相关部门)

(三)全力促进服务优化。

1.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要求和省、市部署,2017年底前,普遍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化,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管办、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

2.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全面排查梳理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情况,按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的原则,重点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理清办事全流程。对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或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证明材料,原则由部门自行核实。(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

3.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级相关部门)

4.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便民”的原则,着力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指导督促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认真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工作。以“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为目标,探索市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效形式和工作体制,推动行政审批由以部门为中心向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转变。(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

5.继续优化创业创新资源,更好地为“双创”服务。利用现有创业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完善配套服务体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等政策,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和青年创业贷款扶持力度,鼓励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不断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需要,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在政策宣介、法律咨询、场地和融资、用工和社保等方面提供更好服务,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为“双创”和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责任单位: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对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确保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位。

(二)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相关牵头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研究制定好各项任务的具体举措,对社会意见大、关注度高、关乎企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切实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三)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市级相关部门在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的同时,可根据自身实际,聚焦制约发展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突破创新,大胆实践,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以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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