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3-08 09: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由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况

2016年,雅安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重点监管工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更新修订《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公开审签制度》、《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密审查制度》、《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申请公开制度》、《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二)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权威信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发布食品药品信息252条;概况信息:负责人简介1条;综合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公示公告49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重要信息转载、政策文件及文件解读38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3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132条;雅安要闻18条;重要会议3条;执法监督2条;医疗健康查找药店2条;其他1条。

(三)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和安全。2016年开展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了局门户网站检查,针对检查后发现的问题,组织技术人员修复漏洞和防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增强了门户网站对有害信息的防范能力和防泄密水平。一是加强保密审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加强管理网站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并定期修改;落实专人对网页内容进行审核运行维护和管理。二是规范网页内容更新,做到规范性文件在纸质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更新,日常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和重要信息活动结束后24小时公开。三是提高与公众的互动,开通了市食药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雅安食药监”、微信号“Y2622248210”。 该微信号将向公众传递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信息,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安全预警信息,传播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微信用户可以通过微信公共平台直接与市食药监局交流互动,了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还可以直接留言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市食药监局还将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有关公告、通知和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服务。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食品抽检信息公开。从信息公布原则、分工、内容、程序、频次、形式等方面对地方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公布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

二是查询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信息公开。每月收集、统计、更新各县区食品生产许可获证、换证企业信息,并及时上传局门户网站,保障消费者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三是雅安市GSP认证公示企业名单公开。以信息公开的方式,督促基层食品监管人员认真履职,保障消费者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四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促基层食品监管人员认真履职,进一步扩大案件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五是及时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五)及时转发政策文件和政策信息解读。通过局网站及时转发权威消息,让公众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食品药品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确保答复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2016年全年未收到各类申请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信息公开收取费用的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仍需加强,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不断规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案件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提升监管公信力,有力地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加强舆论监督、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不断完善总局网站的栏目设置和检索功能的基础上,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扩大我局新媒体公开平台的社会影响力。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与水平,了解信息公开的最新动态、面临的问题和应对措施等,提升工作质量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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