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四川省医院评审办法》的规定,二级乙等及以下医院等级评审和复查工作由市卫计委负责组织。现就我市2017年医院二级乙等医院等级评审及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一)请各县(区)卫计局认真清理辖区内二级乙等医院等级评审时间。从2014年至今满4年(一个评审周期内),即医院等级在2014年及以前评审通过,至今未经过评审或原有等级复查的,将纳入市卫计委2017年度等级复查计划。
(二)已列入2016年度评审计划但未开展评审的医院,需重新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一)县(区)卫计局
1.申请医院等级评审的请示;
2.本年度参加评审的医院名单;
3.对申报医院医疗事故发生情况及接受行政处罚情况的审查意见。
(二)医疗机构
1.医院评审申请书:包括医院基本情况、等级沿革、申请理由、评审目的、支持条件、工作计划、已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
2.评审周期内每年度医疗、质量、效率、安全等情况报表;
3.医院运营管理等情况报表;
4.对照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形成的医院自评报告和医院自查评定表;
5.评审周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6.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目标考核情况;
7.医院及其职工因重大违纪违规接受处理情况;
8.其他相关情况。
所有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加盖公章)上报市卫生计生委。
三、申报时间。
各县(区)卫计局申报材料于2017年2月28日前上报;医疗机构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31日前上报。逾期未报者视为本年度无评审计划,本年度内不再纳入。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