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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芦山县、宝兴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定点督导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7-02-28 11: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芦山县、宝兴县卫计局: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考核的通知》(川卫发〔2017〕22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顺利通过省上考核,经我委研究,决定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牵头,于2017年2月28日、3月1日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市精神卫生中心、委规财科的专家分别对芦山县、宝兴县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请参加督导的市级相关单位、科室作好人员安排,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负责督导工作的具体组织安排工作;芦山、宝兴两县要提前组织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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