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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1-24 11: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飞地园区(经开区)社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暨“七五”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

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根据《雅安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不断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法律七进”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制度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社会知晓度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促进就业创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出发,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回答热点难点问题,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根据系统干部职工、公务员队伍及广大管理服务对象的特点,强化问题导向,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寓法治宣传教育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管理服务对象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整个过程之中,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指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自觉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参与科学立法、严格行政执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推进人社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做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深入学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宣传党员的权利义务。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积极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阵地的作用,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人社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眼于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面向全系统、全社会,突出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着眼于服务推进后发追赶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学习宣传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国家、省和市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稳岗就业的政策宣传及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农民工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六)深化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服务方式,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干部职工和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教育,保证每名干部职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系统工作人员要立足工作岗位,主动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

(二)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结合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等,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依托省上建成的公务员在线学法平台,大力实施法律知识进课堂行动,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将公务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工、广大参保对象等的不同特点,把法律基本常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营管理者培训、就业创业培训、职业培训、劳务培训等培训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引导广大劳动者遵纪守法、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形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自觉学法、严格守法和劳动者守法从业、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广大服务对象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市局规划和县(区)党委政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启动工作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2020年)。根据本规划和各县(区)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部署,落实工作举措,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规划落实。2018年,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查漏补缺,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全市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制定全市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各县(区)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对本县(区)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市局组织开展并接受省厅“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措施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局成立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协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高效、配合有力的大普法格局。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要探索各种方式,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二)完善普法制度。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各项执法及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协调、信访、人力资源服务、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社会保险经办等机构及公共服务平台、窗口,在开展执法、提供服务过程中都要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局务会集体学法制度、干部法治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健全党组织学法用法制度。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建立法规政策文件解读制度。颁布新的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时,要同步策划宣传教育方案,印发宣传提纲,准备解答口径,区分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增强普法的实效性。五是建立普法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普法信息和工作动态。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工作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推进工作创新。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特点,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量身定做普法内容,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完善“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工作台账和考核机制,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创新。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公务员在线学法平台等载体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在法律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中,要对中小微企业和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对大型企业和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和讲解;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要把学习培训基本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为技工院校必修课程;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中,要采取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重大法定节假日及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城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建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通过案例向全市系统工作人员和群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的作用,有条件的县(区)要开通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力度,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附件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

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龚文昌 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陈国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尚 进 局办公室主任

胡国仓 局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科长

彭小倩 局规划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李从国 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王 正 局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杨玉波 局军转安置科科长

李 平 局引智与专家职称科科长

罗利华 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彭 波 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周 鹏 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科长

牟春玲 局养老与失业保险科科长

王海强 局工伤与医疗保险科科长

成 立 局社保基金监督审计科科长

蒋国旗 局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科科长

蔡云胜 局信息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山恒军 局信访科科长

胡衷满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 敏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冯苍松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龙文奇 市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郝 兰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魏 伟 市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由胡国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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