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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总结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2-30 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法制办: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政务目标任务的通知》(雅府绩效办〔2016〕5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雅府法函〔2016〕114号)等文件要求,我委认真梳理2016年度关于依法行政考核的指标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大力度,着力推进依法治卫、依法行政工作

(一)遵章守规,规范行政行为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雅安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卫生计生部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我委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意见》和《雅安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雅委办〔2016〕40号)和《中共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卫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卫工作。

(二)加强学习,建立完善学法制度

为促进我委领导干部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学法、知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卫,制定了《2016年委办公会学法计划》,对2016年学法重点、责任科室、完成时间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在党委会上学法议法。

(三)强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省卫计委卫生计生绩效考核管理指标要求,为更加规范行使我委的行政权力,继续聘请了委机关法律顾问,为我委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有效的规避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四)规范行文,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雅府法函〔2015〕10 号)和雅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雅府发〔2015〕61号)以及《雅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样书及样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科高度重视,将《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转发到委机关各科室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各县区卫计局,并制定了《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的通知,将《雅安市关于建立乡村医生进退出机制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二、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规范行政审批项目行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为认真落实5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简政放权的指示要求,围绕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对卫生计生领域的放管服工作作了充分调研、梳理和论证,并制定和下发了《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优化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实施意见》(雅卫计政法〔2016〕4号)的通知,结合我市发展中的灾后重建现状,全面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前置条件,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现有的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及其设立依据进行梳理、清理,凡无法定依据的该取消的一律取消。(此次共取消事前提供材料的25项;简化申请条件的7项;缩短办理时限5项;内部程序调整1项);并按最新行政许可目录,我科重新编制了市级卫生计生15项行政许可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和范本,及时对外公布,对审批工作实行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承接、下放、取消项目的无缝衔接,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使卫生行政审批改革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卫生行政部门15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优质政务服务。为激发社会主体的诞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24日市本级卫计委窗口办结行政审批件73件,公共服务事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20件,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无超期件发生。

三、突出重点,切实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2016年主要开展医疗废水“三全”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疫苗流通接种和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效能建设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双创”工作,开展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专项整治;纵深推进放管服工作,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工作、职业病放射卫生工作及卫生监督稽查;涉水产品及消毒产品抽检工作;血液透析专项整治等监督工作。截止2016年9月30日,全市有行政处罚76件,共罚款人民币51750.00元。其中一般程序共39件,金额46000.00元,公共场所15件,金额14000.00元,职业放射卫生2件,金额4000元,医疗卫生22件,金额28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25.00元;简易程序37件,处罚金额5750.00元,公共场所9件,金额1150元,医疗卫生28件,金额4600.00元。

四、普法惠民,加强法制宣传

(一)上下联动,积极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
我委精心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了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卫生法律知识和本行业特点,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标语等大众平台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教育广大医务人员自觉履行依法执业,引导广大患者牢固树立依法维权、依法诉求意识,确保依法治卫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按照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要求,结合“法律七进”等法制活动,组织送法制下基层,下农村,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学校开学前法制培训等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建设“依法治市”、助推灾后重建、打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验收

按照《雅安市司法局、雅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雅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2015-2016年度市级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检查验收的通知》(雅司发〔2016〕18号)要求,我委精心组织,收集、汇总、梳理市县卫生计生学法用法情况,严格按照雅安市《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指导标准(2016版)要求精心准备档案资料,于5月24日接受司法局、档案局等单位的验收,受到了高度的肯定。

(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今年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为主题的战略布局,积极组织市卫生执法支队、市中心血站、市中医医院等卫生系统相关单位,参加了雅安市司法局在雨城区三雅园组织开展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教育引导全体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五、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梳理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权力目录
省卫计委以及市政管办对《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权力事项清理优化目录》进行了征求意见,我科认真梳理、收集汇总委机关各科室以及各县区反馈意见,形成了我委的对行政职权目录的修改意见,上报省市。

(二)建立完善行权平台与两法衔接平台,加大行政权力平台录入
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所涉及的相关业务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办理。为切实推动我委行政权力监测平台的录入工作,我科先后下发了《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案件录入工作的通知》(雅卫计政法〔2016〕3号)和《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雅卫计政法〔2016〕5号)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权力平台的录入,打破了“零录入”想象,促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常态化,保证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进一步理顺了职能职责,负责行权平台(行政权力目录、行政权力基础运行平台、电子政务大厅)日常运行管理,基础数据维护及综合事务。包括平台账户建立,账户数据更新,账户权限设置等;负责卫计委行政权力事项的变更调整;负责与市法制办、市纪委、市效能办等平台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六、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我委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涉及民生工程(医疗卫生工程)、灾后重建工作信息、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目录及办事指南、卫生系统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信息、卫生监督执法、所属事业单位等的信息,保证群众对重点项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传递好的经验做法。

七、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和《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制度》,2016年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零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我委严格按照《雅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的成员单位的职责,严格执行定期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案情会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等工作制度。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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