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21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已经三届市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雅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整合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疗两项制度整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理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管理体制,整合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资源,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建立“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的城乡一体、公平可及、惠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6年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7年6月底前实现经办机构整合。

二、整合原则

(一)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城乡医保整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

(二)积极稳妥、有序整合。按照先整合基本制度,后整合经办管理的工作时序,积极稳妥推进整合工作。

(三)全面整合、平稳过渡。按照城乡一体、管理归口的要求,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行政管理及经办职能。

(四)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雅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工作部署(2016年12月底前)。成立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有关要求。

(二)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6年12月底前)。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全力开展城乡居民参保工作(2016年12月底前)。按统一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四)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工作(2017年1月底前)。在充分利用媒体、报刊等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发挥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作用,采用专题讲座、依托基层平台发放宣传资料、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接受政策。(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责任部门: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整合管理经办机构(2017年6月底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行政管理和经办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牵头部门:市委编办,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六)整合基金(2017年8月底前)。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完成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整合;审计部门对移交时点的基金结余及负债情况进行审计。(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医保局)

(七)整合信息系统(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数据集中、服务延伸的要求,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合目标实现。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整合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整合工作由市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整合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做好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基金、资产、信息数据等移交工作;宣传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在媒体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管理和经办职能调整、机构编制整合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完善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负责做好清产核资和资产移交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整合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整合工作实施行政监察。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整合后的具体政策,努力营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良好氛围,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借移交之机突击调整人员,私分、变相发放和转移资产及基金,严防基金及国有资产流失。对移交期间违反人事、财经纪律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