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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医改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09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确保全市2016年度医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各县(区)、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公立医院2016年度医改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雅安市2016年度医改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9日       

雅安市2016年度医改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6年度医改工作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雅办发〔201636号)、《雅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目标考核办法》(雅医改办〔201621号)等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2016年1215日—25日。

二、考核对象

全市8个县(区)、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公立医院。

三、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由市医改领导小组总牵头,市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市医改办具体负责。

(二)考核方式。

1.自查自评。请各县(区)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公立医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今年医改年度考核自查自评工作,于20161215日前将2016年医改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含自评得分、获奖表彰情况)及2017年工作打算上报市医改办。

2.考核实施。市级相关考核部门(参照雅医改办〔201622号文件规定)具体负责8个县(区)、市级公立医院年度考核工作,请各考核部门于1225日前,将考核评分情况报送市医改办,市医改办适时牵头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市医改办负责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3.综合评定。2017 15日前,市医改办综合各县(区)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公立医院自查自评、组织核查等情况进行评分,形成2016年度医改目标考核情况建议方案,按程序提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作为各县(区)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公立医院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公立医院按照《雅安市医改办关于印发〈县(区)政府2016年度医改工作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等3个医改工作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雅医改办〔201622号)要求,分类整理档案支撑材料备查。

(二)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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