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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11-14 1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2—2016年,雅安市认真落实天保工程二期各项政策,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严格天然林保护管理,商品材年产量减少10万立方米。投入工程建设资金62072万元,常年管护森林面积1296万亩;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公益林建设5.1万亩;实施国有中幼林抚育8万亩;发放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9254万元;建设森林管护站点140个;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对林业职工实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补助,落实补助金10603万元。天保工程的实施,有力促进了雅安市生态状况的进一步好转,基本建成长江上游雅安区域稳定的森林生态屏障,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森林覆盖率稳居全省第一,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土地沙化状况得到缓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签订政府、林业“双线”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100%,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头,任务落实到地块;出台了《雅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管理办法》和《雅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四到县(区)考核办法”》;同时,市、县(区)将天保工程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操作办法或管理细则。

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运行,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每年进行财务审计、资金稽查,没有发生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工程资金的现象;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每年档案管理达标验收,达标率100%;建立动态信息报送制度,动态信息采纳名列全省第五位;开展天保工程执法监察,每年进行工程建设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合格面积核实率达到100%;每年开展天保工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区)”考核,综合评分在95分以上;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三、增添宣传措施,注重社会效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天然林保护的法律法规,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和引导;制作宣传标牌256个(其中大型标志性标牌5个)、宣传碑41个,常年悬挂书写标语、横幅千余条,发放资料70万份,走村入户讲解政策法规。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营建了天然林保护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天然林保护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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