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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网络安全法》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6-11-08 08: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法》共七章、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规则等重要制度。《网络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网络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积极参与了《网络安全法》立法有关研究论证、征求意见、草案完善等工作。《网络安全法》施行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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