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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社局积极推进企业降低成本工作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10-24 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社保降费和稳岗补贴政策,通过降费、补贴方式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激发企业活力。

一是降低缴费费率。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涉及参保单位2939户,惠及参保人数79506人,全年预计减收1976万元;失业保险总费率从2%降至1%,涉及参保单位2955户,惠及参保人数76437人,全年预计减收1918万元。

二是发放稳岗补贴。为鼓励企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我市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发放稳岗补贴。支持社保降费和稳岗“红利”企业与职工共享,对将社保降费和稳岗所得资金用于职工的企业,在不裁员、不减薪、不降低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条件下,按其实际用于职工资金的30%比例给予地方财政补助,专门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技术技能人才津贴。截至目前,共为528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903.32万元,为85户企业发放地方稳岗及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补贴138.33万元。

三是支持企业创造岗位吸纳就业,对有新增就业岗位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按每新增一个就业岗位(即净增一名参保职工)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支持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对建立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给予10万至30万元资金支持;对企业开展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提升培训的,由财政给予培训资金补助;对企业在关键岗位、核心技术领域设立的“首席技师”,纳入本市高层次人才范畴享受相关待遇。

四是降低企业职工培训成本。为满足企业生产培训需要,新增饮料制作工、制鞋工等新工种,为企业提供上门鉴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雅人社办〔2015〕170号),进一步降低企业职工培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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