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雅电集团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农业服务业中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48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6〕483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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