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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我省农业服务业中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6〕27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6-10-13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雅电集团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农业服务业中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48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6〕483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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