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组织财政收支,编制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监管。
(三)负责非税收入征收和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实施财政监督和国库集中支付。
(四)负责协调投融资工作,筹措建设资金。
(五)负责协调国税、地税部门税收业务工作。
(六)负责会计管理工作。
(七)负责投资评审中心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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