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出台2016年度县区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细则

来源: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6-08-04 16: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强化县(区)级人民政府的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和市政府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雅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2016年度县(区)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为今年底开展对县(区)级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评定提供了依据。

对县(区)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是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重要措施。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该考核细则在广泛征求县(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共同制定。考核细则对今年全市质量工作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负责考核的部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考核结果根据评分分数高低,分为A、B、C、D 4个等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将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