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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峰快递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被处以罚款1000元

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7-28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6年04月06日,雅安市邮政管理局就成都全峰快递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成都全峰快递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阳

住所:雅安市雨城区北郊乡福坪村6组3号

品牌:全峰

二、案由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主要事实

成都全峰快递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川农营业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行政处罚的内容

罚款1000元

公开日期:2016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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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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