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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森林公安局移送起诉一起特大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制品案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07-20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今年初,芦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一起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并立案侦查。

 经查明:2016年1月初,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明知自己捡拾到的动物死体是野生动物,且无任何合法运输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到芦山县大川镇原始森林捡拾、解剖林麝两只、扭角羚一头、毛冠鹿一只,并背运上述野生动物部分肉、内脏及骨回到其姐唐某某家,后又将部分扭角羚肉运输至其邛崃市家中。1月12日,因案发,唐某某将运输至邛崃市家中的扭角羚肉丢弃,后关机逃逸。5月23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同年6月29日被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已侦查完毕,并移送芦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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