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 张成锴,联系电话:2241549。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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