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04-06 17: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我局结合部门职能,认真收集梳理,及时规范公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15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灾后重建工作及教育工作实际,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做到便民、惠民、服务于民。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我局从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雅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拓宽渠道,丰富内容。一是利用雅安之窗、雅安教育网和北纬网等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中国教育报》、《教育导报》、《雅安日报》、《雅安新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利用市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专题和参加专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为群众及时了解全市教育系统最新动态提供了便捷通道。

(三)规范程序,有序公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与依法有序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制定了《政务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了政务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程序,要求局机关信息报出须有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审签把关,直属事业单位信息报出须有主要负责人审签把关,严把信息质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21条,其中教师资格证办事指南5条,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条,中小学收费标准2条,民生保障工程信息76条,科学重建信息57条,工作动态信息80条。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还需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继续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系统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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