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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07 08: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全市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全市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5〕207号)精神,切实提高全市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的战略定位和大力实施“城乡提升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坚持民生优先、注重环保,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试点示范、统筹推进,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突出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232个灾后恢复重建新村聚居点和100个精品旅游村寨、100个幸福美丽新村、100个农村新型社区农村垃圾治理为试点,分年度推进1001个建制村垃圾专项治理,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资源再利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100%的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从2016年起,用3年时间建成以“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为主,其它模式有效补充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覆盖雨城区、名山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全域和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县城周边、国省干道沿线、重要旅游公路沿线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片区)处理”覆盖芦山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建有区域性镇(乡)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部分区域;“户分类、村(组)收集、村(组)处理”和“户产、户分、户处理”覆盖天全县、芦山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中高山区散居村落和中高山区散居村落的散居农户。到2018年,力争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面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委农工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配合)

2.加强减量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加快新建、改建、扩建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强化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规范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按照“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的要求,合理建设区域性垃圾卫生填埋场,科学布局中转收集设施,全面优化垃圾收运体系。到2018年,力争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减量收集率达到80%,除部分高寒边远山区外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5%以上的村庄。(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供销社配合)

3.推进财政资金主导、农民适当缴费的经费分担机制和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放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市场,以灾后恢复重建新村聚居点为试点,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具体细则,推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村民参与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爱卫办、市妇联配合)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强化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坚决查处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到2020年,全市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爱卫办、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2.全面实施“千村整治”工程。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治理“以奖促治”政策,以县(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进农房改厨、改圈、改厕、改庭园“四改”工程;着力建好入户路、清洁能源、垃圾池(站、点)“三建”工程;持续推动清理沟渠、清理垃圾、清理杂物“三清”工程。拆除违法建筑,清运积存垃圾,全面整治公厕,完善环保设施,建立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开展村庄绿化行动,充分利用好本土瓜果蔬菜、花草树竹等天然绿化资源,大力推广“微田园”建设。开展村庄美化行动,对广告牌、路牌、彩钢棚等进行统一整治。提升新村主要道路、重要节点的亮化水平,展示靓丽新村美景。到2020年,全市1001个建制村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爱卫办、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三)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以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重点,秸秆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以及果园、茶园、菜园中的秸秆覆盖为补充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秸秆堆沤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充分发挥秸秆还田对土壤的培肥作用。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大力实施秸秆青贮、氨化、发酵等技术,鼓励养畜大户充分利用秸秆养畜,促进节粮畜牧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爱卫办、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2.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扩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还田试点,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粮食局配合)

3.强化农膜农资包装治理。大力推广厚度0.01mm以上地膜,积极推广有利于回收的覆膜方式,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利用。探索废旧残膜以旧换新等多种形式回收农膜,开展农田残膜和农资包装物回收示范。到2020年残膜从耕地移除比例达到80%以上。(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供销社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是治理农村垃圾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的组织领导,履行好长效治理农村垃圾的主体责任,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统筹安排部署,逐级分解目标,把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抓牢抓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农村垃圾收运和处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及维护修缮经费,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为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运行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把农村垃圾治理继续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持全市上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采取明查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的监督考核。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要严格实施考核,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且整改不及时的,按照有关规定逗硬问责,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强力推进、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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