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6-03-01 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该报告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5)2610074。

一、概述

一是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平担任,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姚勇(局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并且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二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考核项目。四是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五是为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牵头,组建了雅安交通通联站。通联站由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及我局门户网站合作单位北纬网共同抽调人员参加,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精心编制目录和指南,明确了编制目的、入编范围、目录更新、目录索引、公开目录等事项,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流程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尤其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等。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三是2015年,全局共利用政府信息统一公开系统和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等平台公开信息899条(政府信息公开260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639条),及时准确地公布了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动态。

四是制定了《雅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办公室主任复核,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五是结合政府门户网站普查工作完善我局门户网站。2015年我局继续与北纬网合作,按照政府门户网站普查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改善,顺利完成政府门户网站普查。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60条(含我局牵头负责的民生基础设施水务局32条、经信委27条),通过雅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639条,共计899条:其中国道318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专题36条,公路双超治理专题37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专题26条,民生工程80条。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资金信息、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公共服务信息、民生基础设施信息及其他交通信息等。

(一)围绕工作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重点推进公众关注度高的“4.20”芦山地震交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策、项目、资金、审计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强化舆论引导,坚守廉洁重建底线,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2015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省交通运输宣传中心手机报、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共发布重建工作动态、重建监督检查、重建资金、重建项目等信息共计110条(政府信息公开55条,工作动态40条、重建项目12条、重建监督3条);二是结合我局自身职责和职权,主动公开涉及路况、交通管制、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服务和涉农村交通建设、公路安保工程、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的民生基础工程信息共计(民生工程80条,公共交通43条)条;三是结合我局安全工作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汛期安全、抢通保通、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等专项公共监管信息13条。四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五是加强人大、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2015年公开人大提案14条,政协提案12条。

(二)民生基础设施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局是民生基础设施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经信委为配合部门。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局及时分解下达了目标任务到市水务局和市经信委。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完成民生基础设施类信息公开21条、市水务局完成32条、市经信委完成27条,合计共80条,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其他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下达我局的任务为150条,我局完成260条,我局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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