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第八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雅安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并将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从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标准、救助资金、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救助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2011年制定的《雅安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即行废止。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救急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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