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建立雅安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加强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久国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陈建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先明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 琼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刘锡璞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万 敏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方仕萍 市委编办副主任
唐世平 市文明办副主任
唐林奇 市综治办副主任
张 涌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姜建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宝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建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虞尚堂 市司法局副局长
彭韵叶 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 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永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昌华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彭晓洪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陆 艳 团市委副书记
钱新月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杨宗锦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杨晓兵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日常工作,审定救助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研究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动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联合专项行动;督促、检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民政局汇总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后,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
(二)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准时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各项工作。
(四)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