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6-01-18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科室: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雅办函〔2015〕120号)文件要求,结合园区管委会工作职能,参照该指南要求,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如下,请各科室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川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仔细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免费向有关单位和场所提供。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在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场所查阅。

一、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论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指市农业园区管委会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 胶卷、 磁带、 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

(一)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主体。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发展科、项目招商科

(二)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的方式。

1. 主动公开:市农业园区管委会各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公开的信息。

2. 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照程序向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时限。

1. 主动公开时限:市农业园区管委会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自信息产生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依申请公开时限:市农业园区管委会自收到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四)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分为园区简介、领导班子、工作职责、机构设置、财政资金编排设计,另外,设置了站内搜索,提供查询信息的功能。

二、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范围。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市农业园区管委会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渠道。

1.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网站。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网站 是我单位信息公开主平台,该网站开设有政务公开栏目。公众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后,点击政务公开,可进入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查看市农业园区管委会公开的信息。

(三)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由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市农业园区管委会层面的主要信息:

1. 园区简介;

2.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的简历、分工及活动;

3. 扶贫、大学生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 经费相关财政信息;

5.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的非涉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6.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的重要会议、园区发展、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活动的最新动态;

7.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灾后重建政策及项目的相关情况;

9.每年市政府公布的信息公开要点中的重点领域信息。

以上信息将通过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网站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市农业园区管委会自2008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 1 号,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835-2829329

传真号码:0835-2829329

通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 1 号,邮政编码: 625000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市农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

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 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 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 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

2. 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 电话、 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 并在登记之日 起 15个工作日 内作出下列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四川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08352829329

(五)收费标准。

1.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3〕94 号) 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市监察局: 监察电话: 0835-2852000

联系地址: 雅安市行政中心( 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 1 号)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835-2227267

联系地址: 雅安市行政中心( 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 1 号)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35-2231039

通讯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 118

邮 编: 625000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0835-2855083

通讯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 6

邮 编: 625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