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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市政管办 发布时间:2016-01-18 10: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雅安市政管办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仔细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网站(网址:http://www.yazw.gov.cn/)等方式查阅。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论

政府信息指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1.主动公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我办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公开的信息主动予以公开。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照程序向我办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1.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时限:自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申请人。因特殊情况15个工作日不能答复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但最迟不超过30个工作日答复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范围

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渠道

1.雅安市政管办门户网站

雅安市政管办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azw.gov.cn/)是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公众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后,可查看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渠道

公众可到我办查阅政府信息;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户外led等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雅安市政管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层面的主要信息:

1.领导的相关介绍及活动;

2.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费相关财政信息;

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灾后重建有关政策及项目的相关情况;

5.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6.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7.重要会议、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活动的最新动态;

8.人事任免;

9.每年市政府公布的信息公开要点中的重点领域信息;

10.其他有关工作动态信息。

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办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我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政管办,办公地址为雅州大道456号,办公时间为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5-2228282

传真号码:0835-2229605

通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邮政编码:625000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附件处下载。

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不予收费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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