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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龙门乡中心卫生院“4.20”灾后重建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6-01-04 18: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芦山县龙门乡卫生院项目经《芦山县“4.20”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计划与审批事项分类表》(芦发展固〔2014〕975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一是新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300㎡及配套设施;二是建设职工周转房12套,分别由四川锦瑞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世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2015年11月4日,芦山县卫计局组织住建、设计、地勘、监理、发展、防雷、消防、环保、档案等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组通过实地测量、查勘及现场交流,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首先由施工单位介绍了项目基本建设情况,提供了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资料收集情况;其次设计、地勘、现场代表按各自职能对项目进行了客观评议,认为工程满足竣工要求,同意竣工验收;为保障项目顺利备案、结算,验收组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工程细节内容、做好永久性五方责任主体标识标牌镶嵌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完成消防专项验收等专项工作,尽快完成竣工备案。

芦山县龙门乡中心卫生院4.20灾后重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在硬件上进一步完善了4.20芦山强烈地震震中龙门乡的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了龙门乡卫生计生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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