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飞地园区(经开区)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飞地园区(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得飞地园区(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1.园区概况、领导分工、部门机构、职能职责
2.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3.政务文件、计划总结、重要会议、工作动态
4.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应急管理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飞地园区(经开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飞地园区(经开区)互联网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同时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发布、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飞地园区(经开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一般信息在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重要政策出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策解读,事关民生的重要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联系方式
飞地园区(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3号
邮政编码:625100
联系电话:0835-3227806
传真:0835—3225171
电子信箱:834938951@qq.com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飞地园区(经开区)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飞地园区(经开区)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飞地园区(经开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为方便填写上述要件,提高工作效率,飞地园区(经开区)编制了《飞地园区(经开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建议向飞地园区(经开区)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在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向飞地园区(经开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附件中下载《申请表》(附件),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电子信箱834938951@qq.com。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在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将被附注理由后及时退回,申请人可以在补充完备申请要件后重新申请,重新申请不受退回次数的限制。
2.正式受理。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园区分管领导同意后,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规定,飞地园区(经开区)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时,按照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收取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为准。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飞地园区(经开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飞地园区(经开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飞地园区(经开区)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飞地园区(经开区)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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