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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天宝飞地园区(雅安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市经开区 发布时间:2015-12-23 17: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飞地园区(经开区)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飞地园区(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得飞地园区(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1.园区概况、领导分工、部门机构、职能职责

    2.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3.政务文件、计划总结、重要会议、工作动态

4.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应急管理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飞地园区(经开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飞地园区(经开区)互联网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同时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发布、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飞地园区(经开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一般信息在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重要政策出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策解读,事关民生的重要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联系方式

    飞地园区(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3

    邮政编码:625100   

联系电话:08353227806

传真:08353225171

电子信箱:834938951@qq.com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飞地园区(经开区)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飞地园区(经开区)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飞地园区(经开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为方便填写上述要件,提高工作效率,飞地园区(经开区)编制了《飞地园区(经开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建议向飞地园区(经开区)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在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向飞地园区(经开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附件中下载《申请表》(附件),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电子信箱834938951@qq.com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在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将被附注理由后及时退回,申请人可以在补充完备申请要件后重新申请,重新申请不受退回次数的限制。

2.正式受理。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园区分管领导同意后,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规定,飞地园区(经开区)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时,按照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收取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为准。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飞地园区(经开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飞地园区(经开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飞地园区(经开区)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飞地园区(经开区)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传真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人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备注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仅限公民申请)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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