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12-23 15: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把我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必须坚持准确、及时、严肃、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国土资源形象。

第三条 新闻发布以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为重点组织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新闻发布工作。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

第五条 举办新闻发布会应坚持节俭的原则。不得向与会人员赠送各种形式的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

第六条 凡举办新闻发布会,应遵循以下程序:涉及综合性情况的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由局长审定;涉及相关业务科室的由分管局长审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需报上级部门审定后发布。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的情况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规定及时上网公开。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严肃新闻发布纪律。对擅自对外发布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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