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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李仕碧委员在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建立农民工及外来务工者服务中心的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12-15 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仕碧委员:

您好!根据您《关于建立农民工及外来务工者服务中心的建议》,结合我局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回复。

一、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情况

2014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35.6452万人,其中:省内转移就业27.6262万人,省外8.019万人。转移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0.74万人,增长2.12%;实现劳务收入43.776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4761亿元,增长14.30%,人均劳务收入达到1228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09元,增长11.93%。

总的来看,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转移就业规模总体稳定,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就地就近就业;二是转移就业行业相对集中,主要在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三是劳动报酬稳步增长,劳务收入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二、在推进农民工享受均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是抓就业服务。搭建灾区用工对接平台,建立灾后重建用工信息收集、发布和对接机制,多渠道发布灾区用工信息,推进跨区域劳务合作,积极帮助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手牵手-‘4·20’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开展实名登记。在全市范围启动了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工作。按照“全员登记、一村一册、乡镇入库、分级汇总、全市集中、动态管理”要求,将农村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情况、培训及技能情况、转移就业意愿情况等资料全部录入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共录入农村劳动力数据65万人,基本摸清了农村劳动力资源底数。

三是加强职业培训。实施了“劳务品牌培训”、“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和“灾区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等专项计划,紧密结合产业重建和设施重建开设培训工种,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年共开展“劳务品牌培训”1726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3163人。

三、今后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的打算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动业务经办向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延伸,为农民工提供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

二是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农民工依法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基层社保平台建设,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将社保经办服务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逐步实现经办模式由层级管理向全域服务转变。实行“五险合一”征收,整合各项社保经办管理资源,减少社会保险经办环节,实现对农民工的“一窗式”服务。

三是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分类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继续组织实施劳务品牌培训、家政服务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

四是着力推动农民工享受均等服务。依托街道(社区)居民服务平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整合各部门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一站式”综合服务。

五是完善促进就业资金补贴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相关工作开展成本,适度提高职介补贴、培训补贴等标准,发挥就业资金对促进农民工就业的积极作用。

六是切实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依法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农民工工作的关心!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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