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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2-08 08: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雅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3日 

雅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开创“三农”发展新局面的意见》(川委发〔2015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577号)精神,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打赢我市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攻坚战,实现全市农民的持续增收致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开展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为内容,以教育培训为途径,以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以产业需求、农民意愿为导向,加快完善“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着力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以政府为主导,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及时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培训、评价、激励、监督及考核机制,稳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

2.部门协作,协调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涉及部门多、工作要求高,农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教育、供销、金融、商务粮食等部门要按照培育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协调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

3.提升素质,服务产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围绕我市雅茶、雅林、雅果、雅药、雅畜(禽)以及雅蔬、雅椒、雅鱼等“5+3”特色优势产业,围绕“3+1”生态走廊建设,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快速形成,进一步实现我市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和信息化。

(三)目标任务。

2015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66人,其中生产经营型666人、专业技能型230人、社会服务型370人。“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0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4000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100人)、专业技能1000人、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1000人。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培训制度。

1.遴选培训对象。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各县(区)要立足本地优势主导产业,结合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调查摸底数据遴选学员,优先对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培育。在遴选培育对象过程中要对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有所侧重,同时要协助省级培训基地做好青年农场主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工作。

2.创新培训方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的培育模式,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分类指导。一是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进行分类指导。二是按照“学校授课+基地实习”、“田间培训+生产指导”、“传统教学+在线培训”、“教学服务+跟踪管理”等模式安排教学。三是充分利用农业技术推广云平台,开展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服务。同时,要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远程网络教学平台,加快推进农民教育信息化步伐。

3.完善培训体系。一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机构申请、县(区)级审定、市级备案、结果向社会公布的程序确定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机构、职业院校等公益性培训机构为培训主体,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具备一定培训条件的民营培训机构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作为补充纳入实训体系,每个县(区)确定2-3个实训基地,并实行挂牌管理。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完备的市、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和指导员团队,实现资源共享。

4.优化培训内容。以全面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为导向,科学确定培训内容。生产经营型要以转变理念、提升生产技术和营销能力为目标,分产业、分环节开展培训。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要侧重关键生产环节的精准化操作技术,分工种、分岗位开展培训。教育培训既要强化生产决策、关键技术、产品营销的全程经营管理知识的传授,也要注重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技术等知识性培训,应特别重视社会责任的引导和明理尚农精神的弘扬。

(二)构建认定管理体系。按照《雅安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雅农发〔201542号)规定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认定管理。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三)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各县(区)要深入了解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需求,研究制定本地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扶持激励政策。要引导农村土地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引导各级各类农业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引导土地整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立项和扶持;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对其兴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金融产品,提高信贷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简化审贷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基金,支持职业农民创业兴业;要引导各种农村保险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新的农业生产险种,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费补贴标准,有效促进职业农民产业发展。供销、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等方面优先考虑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部门要建立专家、农技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制度,完善“专家+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普通农户”服务模式。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策倾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一定补贴。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提高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实性、紧迫性的认识,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农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教育、供销、金融、商务粮食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体推动,制定本县(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总体规划、扶持政策,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认定管理、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完善运行机制,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保证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要做好现行支持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及跟踪服务等培育工作的投入,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投入保障机制,形成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合力。

(三)加大考核力度。各县(区)要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市上将对各县(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培训过程、培育对象的满意度以及对产业发展起到的实际效果作为衡量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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