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3月部署了为期9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工作。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局部署,重点检查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经营企业、小商品店、隐形眼镜经营店、眼镜店、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等较集中的场所,并对车站、居民小区、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排查。
主要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及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经营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是否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
检查中发现2家饰品店无证经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3家角膜接触镜零售企业购进、验收、养护、销售记录内容不齐全、不完整。已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彩色平光角膜接触镜企业2家;责令经营行为不规范的3家角膜接触镜零售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