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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17 08: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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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的原则,加强统筹谋划,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进一步激发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全面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加快培育县域经济增长点,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返乡创业园10个,免费开展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业培训5000人,发放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3000人,带动就业12000人。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产业重建带动返乡创业。着眼雅安长远发展和群众致富奔康,用好用活用足各类支持政策,统筹推进产业重建,以产业重建带动返乡创业。完善芦天宝飞地产业园区(雅安经开区)、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重点园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搭建产业振兴平台。加强重大项目引进和建设工作,发挥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和产业提升作用。通过优化产业基础,兴建产业延伸产业链,吸引带动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

(二)引导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统筹发展县域经济,着力培育优势产业带和集中发展区,引导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融入区域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有序推进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项目。加快建设提升百公里百万亩生态茶产业文化旅游经济走廊,百公里百万亩生态果蔬产业文化旅游经济走廊,百公里百万亩生态果药产业文化旅游经济走廊。鼓励创业基础好、创业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藏族、彝族等特色村镇建设,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创业。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共同抵御市场风险。鼓励已经成功创业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

(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加强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引导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融合,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实现本地产品与外地市场对接。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入驻雅安,引导和支持市内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形式向农村地区延伸发展。鼓励和扶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农产品销售、商贸流通等城乡各类服务业,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发展线上“农家乐”等休闲观光农业。

(五)引导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回雅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加强政策扶持,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政务环境,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吸引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回雅发展。支持农民企业家返乡投资电子信息、加工制造、饮料食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养老健康和“5+3”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等项目。

(六)强化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返乡创业工作开展。抓住灾后恢复重建机遇,大力推进信息、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健全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平台。培育和壮大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帮助返乡创业人员强化管理、开拓市场。引导返乡创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联动发展。

三、支持政策

(一)降低返乡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开放。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吸纳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土地流转补贴、返乡创业园补助、基层公共创业服务平台补助等。对2015年1月1日后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初次创业农民,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县(区)创业引导资金中安排。各级财政在梳理适用于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支持返乡创业财政支持目录,确保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享受到财政优惠政策。

(四)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完善返乡创业信用评价机制。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在全市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发放最高额度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发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客户融资。充分发挥“助保贷”作用,支持农民企业家领办的中小企业开展创新创业融资。

(五)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整合发展返乡创业园区,结合产业优势建立返乡创业电子商务基地、电子商务集聚区。政府通过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有关方面可安排相应项目给予对口支持,帮助返乡创业园区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对入驻返乡创业园的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提供场地租金等方面的优惠和企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

(六)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教育机构,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实行免费创业培训辅导,开展创业项目推介、政策咨询、融资服务、技术指导等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培训辅导的培训机构可按规定向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农民企业家创办的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和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建立健全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跟踪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要按照《雅安市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见附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示范带动。结合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探索返乡创业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推进返乡创业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各类媒体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一批返乡创业先进典型,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参照执行。

附件:雅安市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

(2015-2017年)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附件

雅安市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雅安市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

一、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

工作任务: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平台设施建设,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化创业服务能力。

实现路径:一是推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创业公共服务下沉。在市、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设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在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人员开展创业公共服务,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能服务。二是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加强部门资源和业务整合,统筹推进公共创业服务,实现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平台。探索向社会购买创业服务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

二、整合发展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行动计划

工作任务: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

实现路径:一是整合存量资源。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整合利用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并注意与城乡基础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等统筹结合。二是引导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创新创业模式。鼓励县乡两级结合产业优势建立返乡创业电子商务基地、返乡创业小型电子商务集聚区,对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等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或补贴,大力拓宽“一村一品一店”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商务粮食局,人行雅安市中心支行。
    三、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

工作任务: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少数民族风情特色旅游,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实现路径:一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返乡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开发一批农林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建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林下经济、竹编产业和森林生态旅游。二是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着眼“解难”和“增收”两大重点,加强项目资金投入及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雅茶、雅林、雅果、雅药、雅畜( 禽) 五大重点生态农业产业和雅蔬、雅椒、雅鱼(水产)三大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发展壮大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增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后劲。打造民族地区新村示范点,发展民族风情特色旅游,促进少数民族农民工创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民宗局,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

工作任务:改善信息、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

实现路径:一是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电信企业加大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建设投入,改善县乡互联网服务,加快提速降费,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二是完善交通运输及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运输及物流等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地方政府依据规划与社会资本共建物流仓储基地,不断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三是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为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农村物流节点、快递投送站等创造条件,并向农林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的产业方向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五、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计划

工作任务: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

实现路径:一是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以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为突破口,大力加强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示范带动全市农村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二是着力引导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融合。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入驻雅安,引导和支持市内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形式向农村地区延伸发展。三是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发展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本土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特色店铺,带动农民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四是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鼓励专业电子商务企业深入农村市场,逐步建立县(区) 农村电子商务营运中心、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村级网上代购代销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

工作任务:打造返乡创业实训基地,推进优质创业培训资源下基层,建立健全创业指导制度,每年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1700人次。

实现路径:一是组织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分类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农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等专项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二是建立健全创业指导制度。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充实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队,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提供创业辅导。三是打造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建立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对符合条件人员开展创业实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创业实训补贴。四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组织发动作用。支持各群团组织利用自身资源对农村青年、妇女开展创业培训。对妇女举办竹编、勾针等居家灵活就业培训。引导扶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示范性行业组织,做好贫困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商务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

七、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行动计划

工作任务:引导和推动建设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实现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联动发展。

实现路径:一是建立健全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茶叶、根雕、羽绒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创业发展。二是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平台和众创空间。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促进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运用其创新成果创业。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重点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吸引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新创业。三是开展返乡创业科技服务。实施“三区”(即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人员计划,支持建设“星创天地”、创新示范场地、创意创业空间、创业实训基地等孵化载体,打造线上网络平台,为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实现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联动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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