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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4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10-09 08: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严小芳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4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整治城区居民小区私搭乱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回复如下:

首先,我局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根据《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的职权划分,私搭乱建行为由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为配合支持做好小区私搭乱建行为的整治,我们将加强工作力度,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自2013年1月起,我局对竣工项目采取规划核实程序,对竣工项目面积、外观造型、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细部环节进行逐一校核,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准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如在核实过程中发现有未完善或违法建设情况的,要求整改完善或依法查处后,再予核实,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划许可内容实施。

二、在日常规划管理中,我局采取周询查工作制度,定期对中心城区(雨城区)进行询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并函告市城管部门查处。为进一步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体制,提高执法效率,近期我局正在组织制定《雅安市中心城区自建房管理办法》,细化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的职责和联动机制,制定乡(镇)、街道办、供水、供电、供气、房管,公安等部门协作方案,保证各项工作依法、有序、畅通开展。

三、市房管局将对全市所有物业公司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规范物业服务行业标准,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装饰装修的监督,对业主进出的装饰装修材料进行查看,坚决杜绝小区业主将用于私搭乱建的材料运送进小区。一旦发现业主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的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时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告,并协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

四、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确实存在私搭乱建现象的小区房屋,在收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书面函告后,市房管局会及时安排档案科、交易科对存在私搭乱建的房屋产权设立预警,并不予办理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手续和其他相关手续。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尽职尽责。同时,再次欢迎和感谢您对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和指导。

    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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