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下达我市2014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2070.8万元予以公告。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70万元)
雨城区400万元,名山区400万元,汉源县650万元,芦山县20万元。
规定: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帮助扶贫对象实行危房改造,在贫困地区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以及围绕提高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接受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的扶贫对象给予补助。
2、2014年石棉县擦罗乡新场村彝家新寨建设资金(416.8万元)
石棉县416.8万元。
规定:用于石棉县擦罗乡新场村住房建设、风貌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扶贫成效奖励资金(164万元)
雨城区44万元,名山区60万元,汉源60万元。
规定:选择基础设施较差的贫困村,用于贫困村村组道路、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
4、建档立卡补助经费(20万)
宝兴县10万元,石棉县10万元。
规定:用于贫困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支出。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