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快速推进,本系统内目前已有部分项目陆续竣工并交付使用。至今年年底,县区灾后重建任务将基本完成,市本级项目预计将于2016年7月全部完成。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决算审计工作,市局制定必要措施,确保决算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做好审前自查整改。在审计开始之前针对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拉网式”自查,加强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衔接;高度重视监理日志和监理通知单等有关质量问题的环节,避免因信息差异出现疏漏;重点关注财经纪律、验工计价、工程验收、虚假发票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审中沟通配合。高度重视审计配合工作,在迎审过程中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审计动态,严肃工作程序;积极与审计人员交流沟通,争取审计部门的理解;及时把审计部门关注的重点和审计取证记录、审计情况向相关负责同志汇报,由业主单位统一向审计部门答复。
三是严肃审后问责处理。在接受审计过程中若被发现存在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违规违纪问题的,因处置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社会负面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全市人社系统坚守灾后重建 “六位一体”工作底线,进一步强化“五个意识”——目标意识、问题意识、协调意识、底线意识、宣传意识,确保工程不出问题、资金不出问题、人员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