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农业局,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631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631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2015年9月8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